政策推動

供應商管理政策

所有盛弘醫藥供應商 (不限組織或個人,以下同) 於提供服務、藥品、醫用耗材、醫療設備與設施或其他產品等時,務必遵守以下條款,共同實現本公司對公平、誠實、守信、透明從事商業活動的承諾。

第一條

禁止直接或間接提供或收受不正當之利益,包括:佣金、回扣、疏通費、政治獻金。

第二條

遵守公平交易、利益迴避、資料保護及保密協定,不從事內線交易。

第三條

對於產品或服務應符合相關法規與國際準則,提供相關證明產品或服務之研發、採購、製造、提供或銷售過程之資訊,以確保產品及服務安全性,防止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、健康與安全。

第四條

遵守有關環境保護、職業安全衛生、勞動人權的所有法律規章;與本公司合作或在本公司指定地點工作之供應商,應遵守適用本公司和政府相關環保、職業安全衛生與勞動人權之規定。

第五條

初次交易之供應商除接受例行之信用、品質、交期之評估外,須接受本公司誠信經營評估,內容不限於供應商、產品、服務與交易之合法性、是否曾涉及賄賂或非法政治獻金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,並簽訂誠信經營承諾書。

第六條

供應商違反本公司供應商管理政策經查屬實者,一律終止交易,造成本公司聲譽或經濟受損,將透過法律途徑求償。